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请问,我是益阳市、南县、南州镇宝塔湖村十组村民,南州镇镇政府于2001征收我的房屋,因本人母亲是本组村民户口在拆迁所在地,我的户口与母亲一起,当时房屋地皮是母亲于1988年私人购买。2001年拆迁时当地政府就只给予了基本的房屋补偿与搬迁费及安置费,后期本村的住宅用地未分给我与母亲,当时村里决定,对90年之前出嫁的妇女不享有宅基地分配权,请问村里决定是否合法,我与母亲是否享有本村住宅用地的分配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s……(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1-07-09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