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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是初婚,我老公是二婚,与前妻育有一女,于2010年离婚,离婚时在婚姻登记处拟的离婚协议书

我是初婚,我老公是二婚,与前妻育有一女,于2010年离婚,离婚时在婚姻登记处拟的离婚协议书 我是初婚,我老公是二婚,与前妻育有一女,于2010年离婚,离婚时在婚姻登记处拟的离婚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女儿由前妻抚养,男方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男方名下的房产和车都归女儿所有。现在我和老公有了儿子,于2015年结婚。请问他们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我想房产分儿子一半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5-11-1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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