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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财产

家庭婚姻   财产 请问3级残障的女儿32岁(智力也不如正常人)是否享有和儿子26岁一样的继承权,儿子已婚,女儿也是已婚并有一9岁的儿子,还有女儿的残障等级是否有法定的监护人,监护人是谁? 
如果女婿要带着孩子离婚,是否可以分得残障女儿的财产,分得多少?(婚前女婿是一无所有,所有房产等也都一直是女儿一人名字)此时女儿的监护人又是谁呢?女儿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女儿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享受的继承权是和儿子一样一人一半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美人如鱼(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7-0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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