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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城镇居民居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的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城镇居民居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的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经规划要拆迁户主常年居住的房屋,此房屋产权合法,土地使用证属集体性质。户主家庭成员全部为城镇居民。因此,被拆迁方界定安置人员为零,不与房屋安置,只能强行定为货币安置,但定价很低,根本不能保障户主一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因此,户主一家无法与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户主认为,这与《物权法》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中对被拆迁户权益保护不符。严重损害户主利益。 但近日,拆迁方下发一通知,限期让户主办理搬迁手续,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就是最后面临强拆。 请问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月芷谷(广东)
提问时间:2011-07-09 00: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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