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院不调查事实怎么办
法院不调查事实怎么办 我前妻以一张假借款欠条向法院起诉我找我要8·4万。欠条的内容(是借款),而起诉书讲的是承诺,一审时,我向法院提出这个问题,并提交了我不在场的证明,证明欠条是假的。原本我提出要求对欠条的真伪进行鉴定(主要指墨迹,是电脑合成打印出来,还手写,有没有我的指纹。)但法院告诉我只能鉴定笔迹是否一次性书写,同时叫我负担鉴定费。 我考虑:1我有没在现场有证据,2她拿的证据与起诉不符。凭这两点,我可以取胜,我就撤销了鉴定,法院以我不鉴定为由判我输,不讲事实。我不服,上诉二审,二审问我有没有新的证据,我讲没有。我请法院调查是否有这事的事实,法院讲:调查不调查是法院的事,你不用管。看来二审要维持原判。我想同一张欠条她在2011年,向东法起诉,案由是借款,但她本身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在庭审中她又改成承诺,与欠条不符,她败了,最后她撤诉。为什么这次法院不调查事实,为什么起诉书与证据不符,法院不考虑,我想不同,请律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刘平贵(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5-11-13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