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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您好,我是辽宁省辽阳市某小区的业主,我所在单元的煤气一直没有开栓,是由于3楼住户不配件煤气公司,不给开门,物业方面几次协调未果,昨天物业招集我们这些楼上的业主,并让我们联名请律师去告3楼业主,需要每户交100元并签字确认,请问我们应该交这钱吗?物业与开发商没有给我提供好服务,我个人感觉这件事应该物业出面才对呀!请问物业这种作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like……(辽宁)
提问时间:2011-07-0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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