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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待遇咨询!

劳动待遇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2009年到某民办高校担任教职工(硕士研究生毕业),入校工作后,担任实验中心老师,当时工资待遇为2200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2012年初聘职称讲师(研究生只需缴纳申请表即可初聘中级职称),担任教学任务的老师聘任讲师后,待遇提升至4000元,但是我的工资待遇仍保持2200元不变,学校领导给我的答复是我的职称是讲师不是实验师,故待遇不变,若是初聘为实验师,则待遇提升至3800元。我问学校人事和相关领导怎么聘任实验师或转聘实验师,给我答复是等待,直至现在。今年我又咨询学校人事和相关领导,答复是当时可以直接第二年(2013年)转聘(只需交一张申请表),还反问我为什么当时不转聘!现在国家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初聘中级职称不能直接申请,需符合相关条件(发表3篇论文,参与一个项目研究等),难度增大。我的损失学校该怎么给我补偿?有无相关法理依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fl2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11-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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