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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很喜欢,他爸妈不同意,他原来有一个女朋友有小孩,当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分了
我和男朋友很喜欢,他爸妈不同意,他原来有一个女朋友有小孩,当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分了 我和男朋友很喜欢,他爸妈不同意,他原来有一个女朋友有小孩,当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分了,后来他爸妈把他以前那个叫回来逼着他们在一起不管我,这个时候我干打完小孩,我说我走可以你拿五千给我,我就走,他们叫我签协议,下面这个协议有用么
男方:刘小杨。十九岁 湖南永州江华人
女方:程春秀 十九岁。湖南永州江华人
双方因2015年9月相识有一段感情交往,因相处后性格不合家庭等原因感情破裂,女方因在交往中怀有身孕,经协议后自愿打胎处理,事后并提出分手(在南方的照料下身体已经康复痊愈)为了互不影响对方的生活经双方协议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南方与女方自愿分手
2南方补偿女方感情和身体的伤害总共五千元(5000)人民币
3男方保证不找女方纠缠,女方保证不联系男方,不在男方的麻烦
立协议人:男方,刘小杨
女方,程春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1-13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