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
乙有优先受偿权,丙与其他债务人一样。
可以优先受偿
抵押登记的债权,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优先受偿。
乙优先受偿。
乙有办理抵押有优先受偿权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你好
1、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所以,既然甲将车抵押给了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一旦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乙对于该车辆便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谓优先受偿,就是指一旦该车变价折现拍卖,那么对于所得价款,乙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这是抵押权的应有之意。
3、本案中,即使其他债权人先起诉,先查封,先执行,也必须排在乙的后面。所以,即使丙第一个起诉,也不能拿到车,而必须等乙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能对剩余的价款受偿。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乙有优先受偿权,丙与其他债务人一样。
乙优先受偿。丙与其他一般债务人一样。
1、甲的车辆不会在其他债主的起诉中得到处理,因为车辆已经进行了抵押担保并登记了:2、丙起诉也不能处理抵押车辆,也得不到车辆的所有权;3、如果乙起诉,甲不能还款,乙可以要求法院查封、拍卖抵押车辆归还欠款,丙的该车辆的使用权将被法院查封车辆,不能在使用了,他更拿不到车辆的所有权。
车管所不是负责抵押登记的单位。
您好,是具有优先受伤权的。
你好,去过没有设其他抵押或质押的话,乙可以首先清偿债务,然后其他人清偿。
可以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