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卖了一处房产,十五年前吧。但当时没做房产变更,因为房子
房屋所有权的认定以登记为要件,房产证是如果是您的名字,从法律上讲房子是属于您的。如果您违约的话,需要将房款及利息返回给对方。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话,对方有权利到房产部门做预告登记,然后要求您配合过户,您不配合,对方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直接判决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对方可以拿着判决直接到房屋管理局作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