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朋友在服兵役40多天时由于身体原因申请退兵苏州军分区不同意申请
朋友在服兵役40多天时由于身体原因申请退兵苏州军分区不同意申请 朋友今年9月服兵役,40多天时由于胃痛加上一部分思想原因,写下退兵申请,经过一系列流程,20多天后苏州军分区才回函说身体原因不同意退兵。现在他本人仍要求退兵,并改说完全是由于思想问题。请问最后会同意他退回来吗?还是继续不同意强留。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回来呢?回来之后会有什么处分呢?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幸运星1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11-12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