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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有这么一个情况,我公公步行被一辆轿车撞了头部,司机当时逃走了,路人发现打了110和120,把我公公送进了医院,由于没有家人的联系方式,当时就把我公公放在了医院没人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被找到家属,当天下午才做了手术,过了几天,脱离了危险期,过了两个多月,我公公突然恶化至死亡,由于路人当时拨打了110记住了司机的车牌号,事故第二天找到了司机,以至后来的11万元的医疗费由司机出,我们自己拿了3万多,最后死亡的赔偿应该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远起重(河北)
提问时间:2011-07-07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