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 政府单位工作,本人管理财务,而本单位没有政府专用银行账号,钱一直是以本人名义存在银行。因为有银行到本单位拉存款,所以本人又在其银行开了账户,偶尔会把钱从原先的账户汇到这个新的账户,要用到时又转回来,从未造成影响和国家利益的损失。2年时间从这张卡总共挪用两次资金,第一次是20万,三天就还了。第二次是7.5万,上午挪用下午就还了。本单位领导平时都有借用几天公款的现象,所以本人一直以为这不是违法。可是现在查起来,结果会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csj_……(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11-1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