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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因为茶园纠纷,甲方报警带领公安局一人,以及当地村委班干部4人到欲到茶园取证,半路与乙方打架

上个月,因为茶园纠纷,甲方报警带领公安局一人,以及当地村委班干部4人到欲到茶园取证,半路与乙方打架 上个月,因为茶园纠纷,甲方报警带领公安局一人,以及当地村委班干部4人到欲到茶园取证,半路与乙方打架。乙方一家四人先出手,与甲方先后到来的五人发生混战,最后致乙方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甲方一人轻微伤。(注:茶园属于甲方,乙方已经先后多次采摘茶叶,并且于去年12月左右,乙方一家五个人进入到甲方家中殴打甲方家中的两人(甲方家父于去年11月去世,哥哥姐姐都在外地,甲方94年生。)后因路过邻居帮忙,甲方母子两人受轻微伤,但到上个月发生打架事件之前,这件事依然没有给过甲方任何的交待。)
现公安局人员建议私了。请问甲方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否会负刑事责任?如果是,私了不成的话,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1-1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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