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单位的公租房(产权归单位),离婚协议上着居住权归女方,现在女方又结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单位的公租房(产权归单位),离婚协议上着居住权归女方,现在女方又结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2006年协议离婚,当时住的是单位的公房,离婚协议上女方写着居住权归女方,2006年底女方自愿搬出并且户口迁出本省,在外省又结婚了。男方于2008年个人名义买了这套单位福利费,请问女方还有居住权吗?男方要买房子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zcj(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5-11-11 09: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