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单位的公租房(产权归单位),离婚协议上着居住权归女方,现在女方又结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单位的公租房(产权归单位),离婚协议上着居住权归女方,现在女方又结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2006年协议离婚,当时住的是单位的公房,离婚协议上女方写着居住权归女方,2006年底女方自愿搬出并且户口迁出本省,在外省又结婚了。男方于2008年个人名义买了这套单位福利费,请问女方还有居住权吗?男方要买房子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zcj(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5-11-11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