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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物返还纠纷
占有物返还纠纷 今天我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具体内容如下:
原告:某
原告某某
被告;某
被告:某某
请求事项:
1,请依法责令两被告搬出居住原告的住房。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被打烂的房屋款4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3年,被告某某与原告的儿子某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个孩子,一儿一女,年纪等(略)。因原告的儿子某某04年在矿难中死亡,被告某招来被告某某上门非法同居至今。期间,被告某不尽到赡养原告的责任,还经常问家庭琐事吵闹不休,使原告安无宁日,难以度日。特别是今年某月某日,被告某某叫来20余人将原告房屋的3个门及2个窗户打得稀烂。3日后,被告某叫来一伙人,将原告某某痛打一顿,致使原告某某全身受伤,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于今年某月某日请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该会作出了调解协议书,因该调解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程序,至今无法得到执行。故此,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问,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 权利?
我现在住的房屋是我结婚后的第3天分家明确给我们的。并且还分给我们很多债务。
请求各位律师帮忙,跪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迷0291(湖南)
提问时间:2011-07-06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