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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续处理

交通事故后续处理 我去年十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时做了X片后没有大碍,双脚膝盖红肿,左膝盖缝了四针,但拆线后发现左膝盖依然疼痛,三个月左膝盖不间断治疗,医生都说没事,后在上海六院治疗,医生说双脚都髌骨半脱位,但只对严重的左脚手术治疗,说双脚一起手术不可以,人吃不消,病历上业没写明右脚情况,现在右脚核磁共振显示积水可能需要手术,请问现在治疗右脚费用由事故方承担合法么?需要医生在病历上做证明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CN6956(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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