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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关于房子赠予问题)

法律咨询(关于房子赠予问题) 有一男方,妻子过世后于2002年再婚,男方现任妻子为初婚,再婚男方前妻于1995年过世,男方于1998年买的房子,1998年交的全额房款,是单位代收的,此房是2004年正式房改的,这个房子当时用了男方过世前妻的工龄了,男方与前妻有一个儿子,现已成家,南方现在患有胃癌,他的儿子从来不管他父亲,男方看病都是现任妻子陪同,男方已将他现在的房子赠予给他现在的妻子了,现咨询一下,如果男方过世后,他与前妻的儿子有没有继承此房的份额?如果有,应占有多少?男方现任妻子有没有权利把此房卖掉?卖方时是否还需要哪些人到场?哪些人签字?如果以后想要与男方之子脱离继母子关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勾股定理(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5-11-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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