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有先心病和脑瘫。妻子提出离婚表示一个儿子都不要,而且不承担抚养费。这种情况如果走
扶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如果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 我的补充: 2015-11-09 20:54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也有例外。比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我的补充: 2015-11-09 20:5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也有例外。比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抚养是法定义务,孩子一般一人一个。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
给抚养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