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对方做生意时,由于对方无力付款写了一张二十万的借款合同
房屋以登记为准,产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的,即不是产权人,何来“其”房产一说?
建议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对方存在恶意除名并损害了你的债权,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
你好,不能。诉讼保全的对象是被告所有的财产,法院司法查封不会涉及案外人的财产。
你好,要看去掉后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他老婆的名字的话那你还是可以起诉的,你这种情况最好尽早委托律师处理。
抵押需要对方自愿办理给你,不是法院帮你抵押。
你应当趁早起诉要求对方还钱,胜诉后,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带材料与我联系,预约面谈。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恶意转移,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