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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二级伤残索赔

工伤二级伤残索赔 我弟弟于2010年3月7日在东莞工作时摔伤,造成腰椎十二节粉碎性骨折,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未康复,腰部以下全无知觉大小便失禁,目前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有工伤认定)  他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2009年由公司安排在新加坡工作)而公司买社保却是按东莞最低工资买的,请问:  一  社保应如何赔付?  二  差额部分公司应如何赔付?具体数额应是多少?  三  因为我们是湖北人,可否要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付清?法律上有没有最高不能超过当地人均工资300%的规定?有没有一次性赔付不超过十年的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Do663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7-05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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