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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含“至尊”两字是否违法广告法?

产品包装含“至尊”两字是否违法广告法? 你好,我想咨询下,产品包装含“至尊”两字,但这两个字不是商标名,是商品的系列品,是否违反刚颁布的广告法里面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这个一条,请帮忙解答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yer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11-09 09: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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