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肯定能胜诉的,建议委托律师来办理。来电咨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在这里没有说明你们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她应当返还你的彩礼,但你必须举证证明。
可以起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证据很重要,建议来电详谈。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肯定能胜诉,具体得多长时间,根据法院的安排来定,一般一两个月。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及时与律师联系保存相关证据
彩礼应当退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啊!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