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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的房子,因为取暖费用过高,且房东没有提前告知。想退租并要回部分租金

租的房子,因为取暖费用过高,且房东没有提前告知。想退租并要回部分租金 与房东签订一年租期,房费是1200/月,房租半年付,已经付了半年和一个月押金,到目前为止实际居住时间是3个月,但是期间暖气费用过高,市内其他小区为5.8,此小区为7.96,且三室房子,一间房东自用,与房东协商退部分租金,房租不愿意,且房东称取暖费就是这么高。 意请问 这种情况,房东是不是没有履行到未告知义务。我们现在的诉求是,要求房东退我们2个月的租金即可。其余的一个月房租和押金可算作违约金,当时合同写的是中途退租,扣除押金和房租,请问我们要是打官司能赢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3995……(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11-08 10: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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