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再婚财产继承问题
再婚财产继承问题 王民和李玉双方都是离异后于2004年再婚并婚前各有子女,王民的妹妹王菊于2000年借王民的10万元无法归还,2006年经协商王菊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王民作为还款并签订协议。房屋转让协议中注明的购房款中的10万元于2000年已付,余款2万元签订协议时付给王菊,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屋一直没有过户。2010年王民因病死亡,请问:1、李玉有没有房屋居住权 ;2、这套房子该如何处置分配;3、此时的李玉该如何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duukk……(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1-07-04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