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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儿三岁,儿子六个月,夫妻感情不合

13年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儿三岁,儿子六个月,夫妻感情不合 13年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儿三岁,儿子六个月,夫妻感情不合!现在想离婚,但是女方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是男方,我想要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其中一个就可以了!请问,如果走法律途径,最终抚养权会怎么分配?事因是由男方引起的,男方还能得到抚养权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西-贺州)
提问时间:2015-11-0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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