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4级可以要老板赔偿多少钱?
四级伤残
1、停工留薪期内的薪资待遇不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2、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4、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工资。
(二)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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