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同事开车时,将一个突然闯入公路上的小孩给撞死了,交通部门认定我同事负主责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应当在3日内申请复核。
你好,具体要看当时的情况和交警部门的认定依据。
对认定不服的 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议,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如果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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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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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