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以什么罪名起诉他们
以什么罪名起诉他们 周末和朋友逛街,遇到招揽生意的人,带我们到一饭店吃饭喝酒,很普通的一家店,不是什么高级场所。但是账单出来后,我们都傻眼了,七八个菜吃掉我们一万多块钱。跟店家理论无果,看看着七八号人士凶神恶煞,怕有人身危险,遂只好交钱了事。后来细细想想,但是有所谓的陪酒小姐在旁不断的点酒上来,而我们其实也没喝多少,都是被那些小姐喝掉或者倒掉。想请问下,店家这样的行为算什么?我报案的话要以什么罪名起诉他们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VL7098(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7-04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