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方由北向南行驶在还没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左转挑头压双实线,驾驶电动三轮车

我方由北向南行驶在还没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左转挑头压双实线,驾驶电动三轮车 我方由北向南行驶在还没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左转挑头压双实线,驾驶电动三轮车,令一方是由南向北行驶闯红灯于我方车辆相撞驾驶的电动踏板,他方脾摘除,骨折现在事故认定成我方主要责任,在认定书中并没有提到闯红灯,这正常吗    还有踏板在相撞事并没有刹车,也没有提到  两方车辆都北认定成机动车了  我觉得我方责任判的有些重,该怎么办好  收到认定书就周五了  周六周日可以复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辽源)
提问时间:2015-11-06 2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