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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女性朋友在交往的四年过程中(现已分开八个月)花费的钱 

我与一女性朋友在交往的四年过程中(现已分开八个月)花费的钱  我与一女性朋友在交往的四年过程中(现已分开八个月)花费的钱 期间她开通了三张信用卡  有她自己的花销 也有我们共同的花销 但因她最终无法偿还信用卡 私自瞒着众人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借高利贷 最终穿帮利滚利从16万到80万 家人跟她无法偿还 现在她们家全家人堵在我家门口 要找我进行赔偿 并扬言如果不拿钱就去我学校闹市 毁我名声 请问我需要承担她自己犯下的错误而进行赔偿吗?但在我们交往期间她给予我两次的严重精神伤害  我没有任何怨言 到最终她翻脸不念情分要向我讨她当初跟我在一起所花销的钱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11-06 20: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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