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索赔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索赔问题 前段时间,在穿越马路时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左脚脚背上多处擦伤,现在伤好的差不多,但是留着几处难看的伤疤。之前联络肇事者,去警队处理赔偿事宜。由于对方也从事法律工作,然后告知我,警队那边已经处理完结,如要索要赔偿,必须通过法院诉讼。她的理由是我与我的用人单位,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伤休息的20几天误工时间,警队那边无权要求她赔偿。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是否一定要通过法院诉讼,才能得到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yi00(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04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