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四十多天了,上周开了张假病假条,被查出来了,公司要开除我
不合法,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企业的规章制度,虽然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因违反法律,也是无效的。
不合法,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只是开了假病假条,并不能导致开除的后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