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没有打结婚证,没有同居,办了婚宴,请问彩礼钱可以要回来吗?
没有打结婚证,没有同居,办了婚宴,请问彩礼钱可以要回来吗? 我(男方)和女方,没有打结婚证,没有同居,办了婚宴。
我和女方均为了满足双方父母心愿,口头协议举办一场形式婚姻的婚宴,当时口头约定:一、我付彩礼8万给女方家长,女方在婚礼后全部返还给我;二、婚宴上各自负责自己一方亲朋的招待及人情费用;三、婚礼涉及到两人的共同费用由我和女方平摊。
婚晏的婚礼及酒席的费用3万多是由我一方全额支付的,婚晏上所有的礼金也全部由我方家人代收,共计8万余元,其中我方礼金4万多,女方礼金3万多。
现在女方反悔,不愿意平摊婚宴的费用,并将我的彩礼钱8万扣去她家应收的礼金费3万,只愿退还给我5万。这样算来,3万多的酒席费用她仅仅出了7千左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否寻求法律的帮助,拿回应该返还给我的8万元彩礼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xiez……(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5-11-06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