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在成都某工厂工作,因其环境恶劣久做会影响生体,并且厂方未有任何保险及相关合同,所以在做了三个月后
本人在成都某工厂工作,因其环境恶劣久做会影响生体,并且厂方未有任何保险及相关合同,所以在做了三个月后 本人在成都某工厂工作,因其环境恶劣久做会影响生体,并且厂方未有任何保险及相关合同,所以在做了三个月后打算不做了,但厂方却要求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而我却认为这不合理所以只愿提前半个月写辞职报告,但厂方却要扣200元的押金及半月的工资,请问我该如何要回那几百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知子鱼(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7-03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