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于1985年结婚,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当时未办理结婚证
对方在哪里起诉?
您好。根据民政部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之后颁布的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在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根据您的描述,若您父亲和母亲已经构成事实婚姻地话,则其后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行为是无效的。但鉴于您父亲已经去世,您认为的第三者已经提起诉讼,律师需要了解更为详细的内容方可作出准确判断。建议您可联系本律师。谢谢。
您好,基于您的描述,我给予以下意见,首先需要搜集相关事实证据以此来证明你父亲和母亲是事实婚姻关系;其次如果被认定成事实婚姻那么对方的婚姻即是无效婚姻,同时涉嫌重婚;再次即使没有认定成为事实婚姻,你父亲的遗产也有你们子女的一份;最后,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出庭,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洽谈;如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1、涉嫌重婚罪,无效。
2、你父母婚姻有效。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你好,你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按道理你父亲跟小三才是重婚,重婚的话婚姻无效。但是就目前来看,他有结婚证,是你父亲的合法妻子,所以你们必须先打官司,要求判决对方属于重婚,婚姻无效,这样对方就不可以要求继承。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
你父母构成事实婚姻,而父亲与小三的婚姻应为无效。她无权取得父亲遗产,除非另有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