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个门面应该归谁?
这个门面应该归谁? 2007年10月2日,邵某与丁某约定,邵某将100平方米的门面卖给丁某,房价100万元.丁某支付房款后,邵某交付了门面房,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丁某接收门面房作了简单的装修,于2007年11月2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3年.2007年12月29日,邵某因病去世,全部财产由其子小邵继承.小邵在出国前于2008年1月将该门面房卖给林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请问:1.最后这门面房应该归谁? 2.丁某有权要回门面房吗?如果有,通过什么程序?如果没有,要否可以要求小邵返还那100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dV120(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7-0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