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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 年我村的集体山林与隔离村发生山林权属纠纷,我村有81年的林权证

在2008 年我村的集体山林与隔离村发生山林权属纠纷,我村有81年的林权证 在2008 年我村的集体山林与隔离村发生山林权属纠纷,我村有81年的林权证,经林业局召开了调查,取证,现场踏查,调解会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县信访局,县调处办,县换发证办己给出的答复书,明确指出山林是属于我村的,有山场答复现状图。如双方对本处理不服,请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30天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到现在都己经过去7年了,隔离村又再次来争这片山场,于是我们拿着那份答复书到县林业纠纷办问究竟,他们竟然说这份答复书不算数,维持纠纷处理,请问下政府的说话也可以不算数吗?我们该怎么办?山场一直以来都是我村承包给别人改革的,承包人也己经停产了,己经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5-11-0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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