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结婚一年多,孩子7个月了,男方不想要孩子,结婚时给买的三金还有十万彩礼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不需要返还彩礼、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不需要返还彩礼、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