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本人有两个户口,一个是1991年父亲(农村)本人亲自携带《出生证》和《准生证》并签字在本地A村办理的
本人有两个户口,一个是1991年父亲(农村)本人亲自携带《出生证》和《准生证》并签字在本地A村办理的 本人有两个户口,一个是1991年父亲(农村)本人亲自携带《出生证》和《准生证》并签字在本地A村办理的;一个是1996年母亲(农村)所在地(本地B村)人口普查的时候政府统一一起给办理的,没经过家里人的同意更没有签字。
我现在想要注销一个户口,想注销B户口,保留父亲在A村办理的户口。
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死咬1998年以前的政策,说1998年之前出生的婴儿必须随母入户,所以跟着父亲的A户口是违法的,只能必须取消A户口。但我想保留A户口。
我查了1982年《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第三条要坚持新生婴儿随母落户的原则。农村妇女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所生的子女,不论出生地在哪里,都应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这上面说农村妇女与城镇男结婚的子女才随母入户,我父母都是农村户口,不知这个可以保留户口A么。
1998年出的入户政策说农村夫妇结婚,可以自愿选择父母入户。
不知道1998年之前还有什么法律可以帮我保留A户口的,或者改怎么做才能保留A户口的,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46687847(重庆)
提问时间:2015-11-05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