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是爷爷奶奶和两个孙子的,老人以后没了,在没写遗嘱的
1、若无遗嘱的情况下,在去除两个孙子的份额后,老人名下的份额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产权为祖父母和孙子共同共有,各有一半产权。祖父母去世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办理,其房产份额由祖父母的法定人分割。祖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
房产权为祖父母和孙子共同共有,各有一半产权。祖父母去世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办理,其房产份额由祖父母的法定人分割。祖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
老人占有的一半份额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均分,有特殊情况的具体在分析。
属于老人的财产份额依法定继承处理,先由第一顺序的子女\配偶进行继承.
你好,该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