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2号去孩子幼儿园参加活动,幼儿园过道有一个玻璃门,我从过道过的时候门是开着的
这是你自己的责任。
幼儿园没有尽到提示义务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幼儿园如果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小心玻璃”的提示),应当承担适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