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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人合伙开了儿童乐园 店铺法人是我大家各出资五万 开店两

我与他人合伙开了儿童乐园 店铺法人是我大家各出资五万 开店两 我与他人合伙开了儿童乐园 店铺法人是我大家各出资五万 开店两个月总投资款用完后 店铺还有两万外债 所以营业额都用于店铺开支和还外债 账面上是没有什么流动资金 对方觉得亏钱  提出退股我们有签入股协议 首先退股的话需要我方同意 如果同意了 是半年内退还投资款 现在我方不同意他退股 而自第三个月开始他不再投钱 店铺所有开支是我自己负责 现在他把店铺锁起来了 不让经营 我们不同意 我们也有报警 警察支持他们锁门  请问他锁门是合法的吗   他现在提出全额退还投资款  店铺债务不负责 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5-11-04 05: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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