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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摩托车,我放骑自行车后面载有一人。甲方在前我方在后,甲方突然向右移动

甲方摩托车,我放骑自行车后面载有一人。甲方在前我方在后,甲方突然向右移动 甲方摩托车,我放骑自行车后面载有一人。甲方在前我方在后,甲方突然向右移动,我方前轮撞到甲方摩托车后面导致后面载的人受伤,交警说由于我方自行车载人判我方担三成责任请问是否合理?如果公了甲方需要担当那些赔偿(如精神~误工还有什么)这些是否都包含在甲方赔偿范围之内?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11-0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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