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未婚生育相关事宜
未婚生育相关事宜 本人与老公均到了法定婚育年龄,籍贯为河南驻马店新蔡县,仅于2008年生育一子并于2012年罚款2000元上户,因种种原因于2013年才登记结婚,现因调户,接收方要求提供当地计划生育三级证明或决定书,请教各位我的条件符合开具 1、三级证明的要求吗,2、需要补交罚款吗?3、应该找哪些部门开具呢?4、如果当地还要求补交罚款应该怎么办?请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WMM.(广东)
提问时间:2015-11-03 16:29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未婚生育相关的问题求解答
0个回复
未婚生育相关的问题求解答
1个回复
我跟我老公未婚生育了一女孩~在孩子满月以后去补办了结婚证!准生证等相关手续
1个回复
生育津贴相关事宜
13个回复
未婚生育相关
1个回复
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相关事宜
0个回复
未婚生育的相关问题
1个回复
我是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儿,目前已经跟男友分手了,没有领结婚证,
10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