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1,没办法,法律是严肃的不能虽客观事实改变而随意改变,除非人大要求修改才有改变的可能
2、最高院对此有相关规定,但不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而是被吊销或关闭。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股东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并开始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不成立清算组或不及时组织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上述欠款是7、8年前的,不知你们最后一次提出索要欠款的要求是什么时间,因为还有一个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问题。若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除非有法定特殊情况。
你们扣押对方商品房确实是于法无据的,若因欠款问题,当时完全可以起诉对方,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查封其房产以备日后还款。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