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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去年被人杀害。十月份刚判,其中2人造事主使者没做赔尝,法院只判了他们各百分之二十的安葬费

我儿子去年被人杀害。十月份刚判,其中2人造事主使者没做赔尝,法院只判了他们各百分之二十的安葬费 我儿子去年被人杀害。十月份刚判,其中2人造事主使者没做赔尝,法院只判了他们各百分之二十的安葬费。刑期一个七年的八年。理由是他们未满十六岁,这个理由合理吗?我们不服该怎么办?如果上诉高院会受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1-02 21: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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