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不是人为损坏,房东要求全额赔偿,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拒绝房东的无理要求,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我国《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就你的情况而言,考虑居住时间比较长,物品使用中造成的自然损耗相对也会多一些,但不意味着你必须要赔偿这部分损失。
建议先和房东协商或者找当地居委会组织调解,或者给予适当的财产补偿,但对于房东的全部赔偿要求可予以拒绝。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自然损耗的则由房东承担,你可以主张要求退还押金。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不能协商解决的话,起诉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