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电动车撞人致死

电动车撞人致死 我老婆早上上班时骑电动车顺便送孩子去幼儿园,早上在半路没注意撞到一位老人(74岁),老人因半身不遂且有轻微脑梗,行动不便,立即倒地,老婆立刻拨打122交警队及999急救,但很不幸老人经999抢救无效当日晚间死亡,我们前期垫付老人医疗费用近2万元,后又赔偿家人丧葬费3万元,但是未就死亡赔偿金达成一致,交警队通知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很可能在责任认定书中认我们为主要责任。(现在尸检报告认定老人为被撞倒地后颅骨损伤脑干出血死亡;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车速报告未出,但是根据监控看目测速度不是很高)
请问如果认我们为主要责任的话是否会有刑事责任,如果会产生刑罚法律规定的刑罚一般是多少年限?是否可以缓刑?刑罚的处罚对民事赔偿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判罚刑罚后法院还会否支持家属的民事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ianw……(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5-11-01 10:53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