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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单位食堂师傅和门卫双方争吵,期间一人踢了另一人手一下,踢没踢到不确定,当时没有喊疼,110处理的时候

单位食堂师傅和门卫双方争吵,期间一人踢了另一人手一下,踢没踢到不确定,当时没有喊疼,110处理的时候 单位食堂师傅和门卫双方争吵,期间一人踢了另一人手一下,踢没踢到不确定,当时没有喊疼,110处理的时候也没有人说受伤 ,110也没有做笔录没有验伤,几天后被踢一方说手掌骨折申请法医鉴定,110说要么抓人要么赔钱。这个法医鉴定是否有效?派出所是否有执法不严?最后110逼踢人一方出钱把案结了,还要单位按工伤赔钱。这个伤并不能证明是当时被踢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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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446269444(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10-3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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